這篇就來講我打算找的對象好了。(算是開條件嗎?@@)

算是在三十而立的這個里程碑,回頭來檢視以前,抬頭來看未來的一個點。

而立之前,我對對象的想法,其實不多,好動的要喜歡說話,愛談天, 文靜的要有一雙好看的眼睛,相處的感覺對了就好。

好不好看?那不是重點,重要的是,我能從她的身上,看到多少的未來性。

也許在十七歲時立下的志願,影響至今吧?要嘛工作能力強,要嘛愛顧家,這是我在而立之年前,最想交往的兩種女生。

上天眷顧我,讓我在二十五歲前,就已經完成心願,我都順利的交過了。


如今,我快要而立,人生走到今天,體會的事情多了,自己也想得多了,今年的上半年至今,自己的感覺只能用”混亂””混亂””混亂””混亂”來形容。

想通了之後,對未來要走一輩子的另一半,我期許的目標,只有幾個想法。

1、身高不會比我高。(這個沒什麼爭議,已經變成大家莫名認同的標準)

2、現在或未來,從事任何一份有未來性的工作。(簡而言之,有能力去創造something的性質)

3、認真看待自己生命和生活。

4、調性與我有反差或是相輔。

其他的,美醜?胖瘦?那真的不會是重點。

我自己沒有175,沒有苗條的曲線,與潘安相異過大,以外表來說,我大概算是有負分的吧?

但,我有一份做得很快樂的工作,穩定的薪水,有很多好朋友,有很好的家人,有一台不會帥的小摩,有開朗的個性,有很會聊天的一張嘴。

嗯~我還蠻滿足的。

好!就這樣吧。:D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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